Gamesofa(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者合約:

Gamesofa為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連線遊戲服務平台,為保障您的權益並開始使用本遊戲之服務前,詳細閱讀本使用合約書之所有內容。

提醒您,要先行審閱本契約三日以上,再按下【我同意】鍵。

立合約書人基本資料:
企業經營者名稱: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江永祥
營業處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0F
統一編號:27767168
網址:http://www.gamesofa.com
電子郵件:service@gamesofa.com
電話: (02)66329888

本服務使用人(詳如使用者註冊時所填寫的資料,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約內容及特約事項

以下是為本合約之一部份,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甲方所公佈之有關本服務的公告、活動規定、廣告、宣傳內容及遊戲管理規章,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並具有相同的效力。
  2. 本遊戲為線上遊戲娛樂服務,為避免本服務被不肖業者以詐欺、盜用他人帳號或任何不法方式,利用於賭博、圖利、或其他任何有違法律行為,使用本服務禁止從事廣告或販賣兜售任何遊戲虛擬商品/寶物/虛擬遊戲幣及任何非本服務提供之商業行為,也請玩家勿向他人購買遊戲虛擬商品/寶物/遊戲幣/商品。若有違規將依本合約終止該帳號使用權利。
  3. 本合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乙方有利之解釋。

二、契約解除權及未使用點數退費

  1. 乙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合約,乙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2. 前項情形,乙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甲方請求退費。

三、會員註冊

  1. 乙方使用甲方服務前,必須依會員註冊流程填寫資料,若個人資料有異動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更新。如乙方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登錄,應自負法律責任。甲方若有為提供本遊戲與乙方聯絡之必要,而乙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不符合真實且未更新,甲方得於乙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乙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乙方能證明其為契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2. 為保障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及其相關權益,甲方已於遊戲官網標明遊戲分級標誌及適用年齡層,乙方了解其同意使用各該遊戲,即表示乙方已符合該等遊戲分級標誌所規範之最低年齡要求。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甲方確認後,退還乙方未使用之遊戲費用。已使用之遊戲費用不予退還。

四、會員帳號及密碼保管義務

  1. 乙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乙方使用。前述之密碼得依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甲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
  2. 甲方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契約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3. 前項期間屆滿時,乙方仍未辦理續用,甲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 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不得將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未將帳號及密碼妥善保管而導致權益受損或衍生損失,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五、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1.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甲方接獲乙方通知,或甲方通知乙方後,經甲方進行查證,甲乙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甲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乙方。如前述帳號遭非法使用之情形涉及第三人者,甲方將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之使用權利,除依本條規定處理外,若有其他處理細則將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2.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遊戲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若甲方已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且乙方未使用或因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甲方得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3. 乙方同意不得透過非甲方官方途徑取得點數或電磁紀錄,並同意如其為前項規定涉及他方帳號、密碼或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之相關帳號持有人(即前項之第三人),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甲方得依前項規定採取適當措施。甲方依前項規定限制乙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如第三人不同意甲方為前述處理方式,第三人得提出說明或異議。若乙方對於前述處理方式仍有異議,乙方得另行透過報案程序,以司法程序協助乙方確認真正為非法行為之人,並依法追究該行為人之相關民、刑事責任。
  4. 若乙方有申告不實,經調查確認後,導致甲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乙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收費標準、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1. 本遊戲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免費制。
  2.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消費者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甲方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30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乙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乙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3. 乙方如透過第三方金流方式付費儲值而有透過第三方退費或拒絕支付儲值費用之情形,如乙方已使用該等付費儲值所得點數或其他服務,甲方於乙方給付該等儲值費用前,得暫停乙方帳號的使用權限,直至乙方給付該等儲值費用。若有任何爭議,乙方可依據甲方提供的客服中心管道進行申訴。

七、電磁紀錄、查詢方式及費用

  1.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並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乙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2.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30日以供乙方查詢。乙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甲方之服務中心向甲方申請調閱其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每一帳號之查詢費用為新臺幣200元,由乙方負擔。
  3.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7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八、連線品質

  1. 甲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7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2. 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時,甲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甲方於前開期間不會對乙方為任何費用之收取,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甲方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並以不影響乙方應享權益為原則處理。

九、應公告事項

  1. 甲方已於本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 本遊戲可透過網頁瀏覽器或遊戲APP進行遊戲,如需特別之軟、硬體支援,將另行標示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 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4. 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3.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十、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蒐集法定告知事項:

  1. 資料蒐集主體名稱: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乙方的資料將用於提供服務、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目的。
  3.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會員關係存續期間及會員關係終止後一年內。
    2. 地區:台灣地區及其他符合主管機關國際傳輸規定之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乙方的資料將僅供本公司及必要協力廠商於包括行銷在內之蒐集目的範圍內利用。
  5. 行使個人資料權利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乙方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權利。乙方可將相關請求以電子郵件郵寄至客服中心信箱提出申請,本公司將於收悉後,儘速處理。如乙方拒絕提供特定服務所需必要之資料,可能因此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對於乙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甲方同意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況不在此限:
  6. 基於法律之規定;受司法、警察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時;為維護公益或保護甲方或他人之財產及權益時;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7. 甲方不會向任何人士與公司出售乙方的個人資料。但在以下的情況下,乙方同意甲方可向其他人士或公司提供乙方的個人資料:需要與甲方之合作夥伴、為甲方執行工作的承包商或供應商,共用乙方的資料,才能夠提供乙方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人士或公司共用資料前取得乙方的同意。

十一、服務安全與穩定之協力合作

  1. 甲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遊戲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技術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然乙方亦應瞭解,沒有任何服務可真正保證永遠不會出現中斷、故障、硬體損毀、連線不通或駭客入侵等現象。
  2.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3. 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受損害情 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4.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5. 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6. 凡是惡意透過遊戲系統的漏洞(BUG)或以任何型式之非遊戲所附程式(如:侵入、攔截、破壞、修改遊戲資料、封包值)或任何更改原始程式及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系統設定…等不正當方式,來取得遊戲中不當遊戲戰績、影響遊戲公平性者,若因此造成任何遊戲公平性疑義、資料異常、系統錯誤、當機或受損狀況,一律暫停該帳號使用本服務以便調查。若經查明屬實、情節重大或影響遊戲伺服器運作者,甲方將終止合約並依法處理。

十二、遊戲管理規章

十三、合約終止

十四、申訴權利

  1.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7日內至甲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甲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2. 乙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3. 甲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十五、風險承擔

  1. 乙方同意使用甲方各項服務係基於會員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負擔風險,包括因為自甲方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甲方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會員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或是存放在甲方伺服器上的資料因不可抗力導致資料損毀或流失。
  2. 乙方認知並了解甲方僅依本遊戲之現況提供服務,並為其營運之需求,保留更新、修改本遊戲內容、設定等之權利,乙方不得就前開甲方更新、修改本遊戲為權利之主張。

十六、免責事項

  1. 甲方不保證乙方自網路上擷取資料的正確性與完整性,亦不保證資料的傳輸速率(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除外),乙方如因前述事由而發生直接或間接損失,甲方不負賠償責任。甲方亦不負責乙方自身系統錯誤、設備故障所生無法使用遊戲之損害,且不保證各項服務與乙方自身使用軟硬體之間具備絕對的相容性。
  2. 甲方之服務將於線上提供充份的免費試用或試玩功能,供乙方確認自身之電腦軟硬體設備是否相容於甲方提供之服務,乙方不得事後再以系統不相容等不合理理由進行求償行為。
  3. 本服務上的各種言論與意見等線上社群交流功能,係由網友自行上傳與傳播,甲方無法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及可信度,這些資訊僅提供給乙方自行研究參考,並無對乙方作任何有關專業建議或暗示,乙方必須自行負擔風險,若有任何衍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 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提供之所有連結,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會員自行搜集或取得資訊,甲方對於被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

十七、智慧財產權

  1. 甲方網站上由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著作、資料、圖像及程式,其著作權、智慧財產、商標及所有權,皆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重製、傳輸、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加以使用或展示。
  2. 乙方於甲方網站所上傳的任何文字、照片、圖片、影片、軟體、音樂、聲音及任何形式的檔案,均應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與國際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複製或以各種形式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若有乙方直接或間接、或以任何衍生的方式,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除了當事人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因此致第三人向甲方提起損害賠償與法律主張,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法律費用。
  3. 甲方網站上的程式與網站內容,皆為甲方所擁有的智慧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複製、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編譯(de-compile)、反向組譯(disassemble)任何程式或功能。

十八、會員義務與責任

為維持良好網路社群及遊戲體驗,乙方同意如下條款:

  1. 乙方承諾不張貼或傳播任何不實廣告或其他形式的誘騙性廣告;
  2. 乙方同意不發表、張貼或傳輸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圖片、聲音、影片或其他形式的內容;
  3. 乙方承諾不從事任何違反法律規定或社會善良風俗的行為,並會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
  4. 乙方同意並保證不發表、張貼或傳播任何誹謗、攻擊、猥褻、脅迫、騷擾、中傷、粗俗、侵害他人隱私、侵犯他人權利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文字、圖片、聲音、影片或其他形式的內容;
  5. 乙方承諾不進行干擾或中斷甲方提供之各項服務或連接至此服務之伺服器或網路的行為;
  6. 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程式的錯誤或漏洞,從事破壞、複製、騷擾、圖利的行為;
  7. 乙方保證不會利用遊戲網站及本服務提供之任何功能,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或虛擬商品/寶物/虛擬遊戲幣等之行為。
  8. 乙方認知並了解於本遊戲中之積分、經驗值或虛擬遊戲幣,均不代表任何現金價值,乙方更不得要求將虛擬寶物、虛擬遊戲幣與道具轉變為現金或其他形式的財產作為賭博、非法用途及任何其他違反甲方提供純粹線上虛擬遊戲平台宗旨之用。
  9. 乙方若違反上述的承諾,情節嚴重者,為保護其他會員的權益,甲方有權終止暫停提供本服務或終止本合約。

十九、儲值點數信託

  1. 乙方針對甲方線上遊戲所儲值之金額,其未使用完畢的部份,將存入甲方於玉山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自發行日起算十五個月或信託關係消滅時止,受益人為甲方,而非線上遊戲點數持有人(乙方),信託期間屆滿後,即由甲方自信託專戶領回與本線上遊戲點數等值面額之金額,但線上遊戲點數持有人(乙方)仍得依法向甲方請求給付。

二十、通知

  1.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2.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3. 甲方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因乙方之故意或過失致甲方無法為送達者,甲方對乙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一、退費相關規定

  1. 乙方於甲方服務之付費,且購買後之商品在未經使用或變動下,即可以進行退費手續。(即為第一次購買型態未改變的情況下)。
  2. 甲方於乙方以書面通知退費要求,且確認乙方確實是以付費者本人身分提出退費要求後,可於扣除甲方贈送予乙方的點數與贈品,再扣除必要成本比例37%後,於退費手續申請程序開始起算30天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等方式退還乙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如為透過第三方平台儲值者,退款依第三方平台之規定處理。
  3.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終止本合約,乙方已儲值未使用完畢之部分作為損害賠償之金額,不予退還。

二十二、停止營運

  1.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2. 甲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二十三、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合約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各項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均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此外,若本合約有任何一部份無效,亦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二十四、合約變更

  1. 甲方修改本合約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2. 甲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乙方得主張依變更前的合約行使權利。
  3. 乙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15日內未為反對之表示者,甲方依變更後之合約內容 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乙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乙方終止合約之方式處理。